【资质易平台】为您详解:全省开始资质核查,重查超资质,人员受雇两个以上单位
2021-10-11 17:47:04 来源: 资质易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的通知
苏建函设计〔2021〕458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
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6〕95号)要求,我厅近期将组织开展2021年度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及市场行为抽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范围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间通过江苏省施工图设计文件数字化审查一体化监管平台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书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以及南京市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
二、抽查内容
1. 勘察设计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建筑、结构、勘察、道路、桥梁、市政给水、市政排水专业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无障碍技术要点、防渗漏标准规范的情况;
2. 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
3. 勘察、设计文件的规范性;
4. 勘察、设计单位及其技术人员的市场行为等。
三、报送项目材料
1.勘察、设计单位
勘察、设计单位主要报送市场行为方面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与受检业务范围相对应的企业勘察设计资质证书正、副本;
(2)勘察、设计人员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2);
(3)注册执业人员的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执业印章、注册执业证书;
(4)非注册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5)勘察设计合同;
(6)与质量保证体系相关的材料;
上述人员均为参加受检项目的技术人员,其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应提供近期有效的材料。如有关人员已离职,应提供参加项目时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辞职报告。
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原件的扫描件(PDF格式),光盘刻录。一个项目的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内,每张光盘内建立6个文件夹对应存放上述6项材料,其中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光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勘察或设计单位名称。
2.施工图审查机构
施工图审查机构主要报送勘察设计质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行为方面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1)勘察文件:勘察报告、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其中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和土工试验报告的扫描件由勘察单位报送至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
(2)施工图设计文件:最终审查合格的各专业图纸及计算书等相关文件、国家及地方技术标准中无明确性能指标或提高性能指标的外墙外保温材料相应指标证明材料。必要时,我厅将另行要求补充提供部分项目初审各专业图纸以及相应的电子或纸质文件;
(3)历次修改回复文件:历次勘察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书,勘察、设计单位修改回复意见,审查人员对勘察、设计单位回复意见的复审意见;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受检项目审查人员出具审查合格书时的相关材料:受检项目审查人员一览表(附件3),专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社保证明(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兼职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
对于南京市免于施工图审查的房屋建筑工程项目,由相关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全套施工图设计文件(包括相关勘察文件)和自审承诺书即可。
以上所有材料均提供电子文件或原件扫描件(PDF版本),光盘刻录。一个项目的材料刻录在1张光盘,每张光盘内建立5个文件夹对应存放上述5项材料,光盘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施工图审查机构名称。
电子文件或文件夹名称应能准确反映文件内容,便于查找,其中历次修改回复文件应按照审查版本分类建立子文件夹存放,同一人的证明材料应归放在一起。
审查机构填写报送项目情况一览表(附件5、6)并盖章后,随同光盘一同报送。
四、报送材料时间安排
1. 各有关勘察、设计单位应于10月15日前将第三条中所要求报送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除外)及光盘报送至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其中勘察单位还须于10月12日前将受检项目的工程勘察现场作业原始记录、土工试验报告扫描件报送至该项目的施工图审查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应于10月15日前将第三条要求的材料报送至省建设工程设计施工图审查管理中心(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三楼,以下简称“省图审中心”)。
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对勘察、设计单位报送的材料进行初审,并核查报送材料的原件(身份证原件除外),于10月22日前将初审意见函、初审意见汇总表(附件4)及受检单位上报的光盘统一报送至省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南京市江东北路287号银城广场辅楼二楼,以下简称“省勘协”)。
3. 我厅拟于10月下旬组织专家对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报送的材料进行检查,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五、有关要求
1. 各受检单位要指派专人做好检查材料的报送工作,单位负责人要认真审核报送材料,确保各项材料真实准确。
2. 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建委)要高度重视此次材料报送工作,确保按时完成。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厅设计处 毕 波(勘察设计质量),025-51868735
曹 敏 娜(市场行为), 025-51868712
省图审中心 杨万勇(勘察设计质量),025-51868384
省勘协 杭 程(市场行为), 025-51868129
附件:苏建函设计〔2021〕458号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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