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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31省市已发文,延长资质有效期,企业可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2023-01-12 17:42:46 来源: 延长资质有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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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2日,住建部发布《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


  • 经住建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资质证书有效期于2023年12月30日前期满的,统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上述资质有效期将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延期,企业无需换领资质证书,原资质证书仍可用于工程招标投标等活动。
  •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截止目前,全国31省市均已相继发布建筑业、勘察、设计、监理资质延期通知。1微信图片_20230112160904副本.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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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市企业申请二级注意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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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新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http://zfcxjst.hebei.gov.cn/hbzjt/zcwj/gggs/101667523637016.html

陕西

直接申请或申请升级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均严格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执行,由省厅受理审批。电子与智能化工程、消防设施工程、防水防腐保温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共5项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权限继续按照《关于做好委托部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8〕387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s://js.shaanxi.gov.cn/zcfagui/2022/11/116660.shtml?t=2031

湖北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或增项申请,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贰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设备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既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贰级资质。企业申请贰级专业承包资质仍按《关于委托审查建筑业企业资质的通知》(鄂建办〔2018〕25号)执行。

原文链接:

http://zjt.hubei.gov.cn/zfxxgk/zc/qtzdgkwj/202211/t20221104_4389689.shtml

广东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的相关材料中,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明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4041825.html

新疆

新疆工程建设云系统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自动进行动态核查,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人员补充齐全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核查后若企业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不予以资质自动延续。

2022年12月1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t.xinjiang.gov.cn/xjjs/gsgg/202211/8bea38dd77db461fb8dadde5a5c9c887.shtml

内蒙古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其中,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须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设备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既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资质审批工作由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实施。

原文链接:

http://zjt.nmg.gov.cn/zwgk/tzgg/202211/t20221114_2172136.html

西藏

直接申请或申请升级我厅审批权限范围内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 (建办市函〔2022〕361号)第二条规定执行。

申请我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核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的,所有从业人员必须在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人认证并同意。

原文链接:

http://zjt.xizang.gov.cn/xwzx/tzgg/202211/t20221108_327125.html

山东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由各设区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延续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应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企业也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由具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升二级审批权限的部门组织实施。

原文链接:

http://zjt.shandong.gov.cn/art/2022/11/10/art_102884_10316519.html?xxgkhide=1

吉林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的工作经历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和技术负责人业绩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待取得二级资质后,原三级资质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自动注销。

原文链接:

http://xxgk.jl.gov.cn/zcbm/fgw_98022/xxgkmlqy/202211/t20221111_8627142.html    

辽宁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业绩和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s://zjt.ln.gov.cn/zjt/tfwj/cswj/2022112512495513150/index.shtml    

安徽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都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的相关材料中,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证书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本通知第三条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dohurd.ah.gov.cn/wjgk/tfwj/56522741.html    

贵州

取得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 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现行二级资质标准及本款要求申请升级、不考核企业业绩,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取消省级业务服务,方便企业办理。

原文链接:http://zfcxjst.guizhou.gov.cn/jszx/zxwj/202211/t20221115_77110674.html    

黑龙江

原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申请二级资质的,可采取两种方式:一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需提交技术负责人基本情况及业绩表;二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需提交企业工程业绩的相关材料。

原文链接:

http://zfcxjst.hlj.gov.cn/news_info/1/30/2022-00877.html    

湖南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向我厅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工作经历、专业职称或执业资格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相应类别的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业绩和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应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原文链接:

http://zjt.hunan.gov.cn/zjt/xxgk/xinxigongkaimulu/tzgg/yssm/202211/t20221117_29129567.html    

江西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含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都可通过“江西住建云”平台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系统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提交相关材料中,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企业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原文链接:

http://zjt.jiangxi.gov.cn/art/2022/11/17/art_40687_4225527.html    

宁夏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设备等指标须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既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s://jst.nx.gov.cn/zwgk/zcwjk/gzwj/202211/t20221117_3847190.html    

海南

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首次或增项申请,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贰级资质,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贰级资质标准要求,建造师、中级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厂房、设备、技术负责人业绩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型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即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贰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t.hainan.gov.cn/szjt/0401/202211/64445c6c6997439f971304281c534797.shtml    

上海

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的建筑业企业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或者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官网的“企业类办事-本市企业资质申请-建筑业(施工)”新申请或增项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二级资质获批后,建筑业企业已持有的相应三级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资质将自动注销。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仍可按照现行资质标准申请升级;原最低等级设置为二级的,建筑业企业仍按现行规定申请。

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相关要求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的规定,企业资产(含注册资本金、技术装备、厂房)、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类别的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含注册人员、职称人员)满足相应类别的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中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

原文链接:

https://zjw.sh.gov.cn/jsgl/20221123/5a75a493431d4f4cb6f70c3f33b7b645.html    

北京

2023年1月1日起,依法取得公司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址在本市,符合《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的企业,可登录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官方网站(http://zjw.beijing.gov.cn/)-办事大厅系统-076板块,选择“建筑业企业首次申请资质”或“建筑业企业增项资质申请”事项,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填报材料后,向工商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区住建部门(原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业务的央企、市属国企,继续在市政务服务中心办理)提出申请。对申请公路、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继续按照《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做好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工作有关意见的通知》(京建法〔2015〕7号)要求,将申请材料转市相关专业部门会同审查,原工作流程不变。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w.beijing.gov.cn/bjjs/gcjs/zcfg/325997694/index.shtml    

河南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申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时,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对应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类别和数量按以上要求做相应调整。

企业办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合并、重组、分立、跨省变更等事项,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原文链接:

https://hnjs.henan.gov.cn/2022/11-23/2644415.html    

甘肃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待取得二级资质后,原三级资质自动注销。

原文链接:

http://zjt.gansu.gov.cn/zjt/c115381/202211/2159366.shtml    

广西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直接申请二级资质的,企业按照增项提交相关材料,核准其二级资质时将同步注销其同类别三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t.gxzf.gov.cn/zfxxgk/fdzdgknr/wjtz/t14091804.shtml    

云南

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审批的建筑业企业资质企业工程业绩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业绩,自2022年12月1日起将全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逐一核实真实性。

原文链接:

https://zfcxjst.yn.gov.cn/gongzuodongtai2/gongshigonggao4/288021.html    

江苏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首次或增项申请提交相关材料;企业净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及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二级资质,许可通过后由系统自动注销相应类别的三级资质。

企业及个人业绩按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立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业绩指标库有关工作的通知》(苏建函建管〔2022〕352号)有关规定执行,未进入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简称“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的工程业绩,不作为申报资质有效业绩认定。

涉及交通、水利、通信、电力等方面资质的建筑业企业业绩及技术负责人业绩,未进入省平台业绩指标库,由我厅会同各专业厅局和部门认定。

原文链接:

http://jsszfhcxjst.jiangsu.gov.cn/art/2022/12/5/art_8639_10697554.html    

重庆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从2023年1月1日起,受理企业上述资质申请。

原文链接:

http://zfcxjw.cq.gov.cn/zwgk_166/fdzdgknr/zcwj/qtwj/202212/t20221205_11357069.html    

青海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已取得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本通知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我厅将启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预警系统,由系统自动对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发现不符合相应资质标准要求的,对企业发出警告,责令企业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内企业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升级、增项,逾期仍未达到企业资质标准要求的,撤回其资质证书。

原文链接:

http://zjt.qinghai.gov.cn/html/8/48337.html    

浙江

凡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可直接申请或通过升级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时,企业资产和技术负责人经历、职称或执业资格等条件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企业申请升级的,应满足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

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个人业绩指作为施工项目经理主持完成的工程项目。

企业申请上述建筑业企业资质前,需将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及个人业绩等信息录入“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服务系统”),供浙江政务服务网提取使用。

原文链接:

http://jst.zj.gov.cn/art/2022/12/9/art_1229159345_58931342.html    

山西

施工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申报要求。新申请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其资产、技术负责人应满足申请资质相应类别和等级标准要求,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技术装备等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最低等级标准要求,企业业绩不做要求。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增项和升级的企业,应确保已有资质技术负责人满足相应类别和等级标准要求,其余人员指标满足相应类别最低资质标准要求,方可提出其他资质申请。其中申请资质增项的,与新申请资质要求一致;申请资质升级的,仍按照现行资质升级的有关规定执行。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新申请资质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t.shanxi.gov.cn/zwgk/gztz/202212/t20221213_7605396.shtml    

新疆建设兵团

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将于2022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资质自动进行动态核查,企业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注册人员补充齐全且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要求,核查后若企业注册人员不满足资质标准要求的,将不予以资质自动延续。

2023年1月3日起,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jshbj.xjbt.gov.cn/c/2022-1214/8255128.shtml

天津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相关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他指标(包括注册建造师、职称人员、技术工人、个人业绩、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新申请或增项最低等级为二级及不分等级资质的企业,其资产、主要人员、技术装备等需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仍按原途径申请。

原文链接:

https://zfcxjs.tj.gov.cn/xxgk_70/tzgg/202212/t20221229_6063816.html    

福建

新设立或申请增项的建筑业企业可直接申请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企业按照新申请或增项提交申请材料,企业资产、技术负责人需满足《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规定的相应类别二级资质标准要求,其它指标需满足相应类别三级资质标准要求,其中:申请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的企业需有注册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已取得施工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三级资质的企业,可按照现行二级资质标准要求申请升级,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请二级资质。

原文链接:

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xzxk_3797/202212/t20221223_6083469.htm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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