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易

建筑企业并购信息平台

  电话联系

13327314455

【资质易平台】12月1日起行政权利下放!房地产开发二级资质核定、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考核!

2021-11-26 13:51:56 来源: 资质交易

来源:四川省住建厅

图片.png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委托下放
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的通知

成都市、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乐山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成都市、乐山市水务局: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优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营商环境,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实施的决定》(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349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厅委托下放“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等6项行政权力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下放事项和承接部门

将“房地产开发企业二级资质核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除超限高层建筑工程外)”和“对房地产企业开发建设的项目工程质量低劣,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罚”下放成都市及7个区域中心城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城市政府确定的主管部门)。将“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下放成都市水务局、乐山市水务局(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和泸州市、德阳市、绵阳市、南充市、宜宾市、达州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将“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考核”委托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行使。承接部门不得就承接的委托下放事项作进一步委托或下放。


二、委托下放期限

自2021年12月1日起,上述委托下放事项由承接部门行使,期限至相关委托下放依据变更


三、委托下放职责划分

下放事项由承接部门对外以自身名义行使,依法以自身名义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委托事项由承接部门以我厅名义对外行使,受委托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我厅依法与承接部门签订委托书,对承接部门违法作出委托行为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各承接部门要明确委托下放事项的办理方式、咨询电话和监督方式等内容,编制办事指南并及时对外公布。要加强对委托下放事项的日常监管,特别是对行政许可事项、其他行政权力事项要依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和完善监管手段,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新型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率。要加强廉政风险教育,依法廉洁秉公用权。

我厅将加强对委托下放事项承接部门的业务指导,通过日常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对委托下放事项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

对在委托下放事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承接部门应及时报告我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11月19日


文章来源于:https://www.52zz.com.cn/转载请注明出处


THE END

免责声明:本文来自新闻客户端自媒体,不代表本网站的观点和立场